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遵义指南针商品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市场”)商品购销交易的实物交收行为,保证商品交收业务的正常进行,维护正常的交收秩序,切实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贵州遵义指南针商品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商品购销交易规则(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场商品购销交易的所有交收业务。本市场、会员、指定检验机构、指定交收仓库、指定物流企业、指定结算银行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等参与交收业务应遵守本办法。本市场对相应交易模式或交易商品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该特别规定。
第二章 交收流程
第三条 交收业务是指拥有商品所有权的交易商办理提货或商品所有权过户的业务。
第四条 交收流程概述:
(一)本市场、指定交收仓库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商品的交收属性;
(二)供货会员在商品上市前,按照本市场的入库流程,将商品进行质检入库,用以进行后续的商品提货业务;
(三)持有商品的会员在交易客户端进行注册提货单,注册成功的提货单可用于提货或过户,也可注销提货单;
(四)注册的提货单如果要自提,就先设置密码,然后打印提货单,再携打印的提货单和密码去交收仓库提货,仓库审核通过后,进入出库流程;
(五)注册的提货单如果需要在线配送,就先注册成在线配送单,然后交收仓库给配送单设置配送费,客户确定配送后,进入出库流程;
(六)注册、注销、过户都需要缴纳服务费。
第五条 入库流程:
(一)供货会员准备即将入库的商品;
(二)供货会员以书面的形式向本市场提交《入库申请》;
(三)本市场收到《入库申请》后,按照就近原则为供货会员选定有足够库容的交收仓库,并通知供货会员在规定时间完成商品入库,若逾期未完成商品入库,则视为申请无效;
(四)供货会员将商品运输到指定交收仓库,由本市场指定检验机构进行质检,质检后符合交收质量标准的商品方可入库,同时检验机构提供检验报告交由交收仓库留存。质检不合格的商品,不得入库;
(五)指定交收仓库对质检合格的商品进行入库,并在仓库系统生成入库单,入库单需由交收仓库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交由本市场交收部终审,终审通过后,入库完成。若两次审核有一次未通过,则入库失败。
第六条 提货单注册流程:
(一)注册提货单的前提条件:
1) 商品已完成入库;
2) 持有商品数量满足最小交收单位;
3) 持有商品已到交货开始日期;
(二)会员通过交易客户端在线提交提货单注册申请,注册成功后,系统扣除提货单注册费用及保险、仓储、托管费用;
(三)若会员交易账户资金不足,导致系统无法扣除上述费用,则注册失败;否则注册成功,并冻结交易账户相应订货量;
(四)注册成功的提货单不能进行交易,只能用于提货、过户等相关业务。
第七条 提货单过户流程:
(一)提货单过户是会员通过自己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注册,并设置提货单密码后,告知接收人,接收人通过自己的交易客户端进行过户操作;
(二)提货单过户是过户提货单的所有权,接收过户方需缴纳过户费。
第八条 提货单注销流程:
(一)若会员在提货单注册成功后,还想继续参与交易或者是提货凭证过了提货日期,无法完成后续提货业务,可以通过交易客户端在线进行提货单注销申请;
(二)提货单注销成功后收取会员的提货单注销费用,同时冻结的持有量恢复可交易状态,可再次进入交易环节,同时退还注册时收取的仓储费、保险费、托管费等,也可再次注册为提货单,进入提货流程;
(三)若会员交易账户资金不足,导致系统无法扣除上述费用,则注销失败。
第九条 提货流程。商品的提货方式有两种:
(一)打印自提:自提是指提货方不通过物流公司直接上门提货或到指定自提点(指定交收仓库)提货的方式完成提货。具体流程如下:
1) 成功注册提货单;
2) 客户端→综合业务→购销业务→打印自提,点击“打印自提”按钮,进入详情页面,首先设置密码;
3) 密码设置成功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成功;
4) 提货方将打印的提货单及密码递交给交收仓库审核,交收仓库审核通过后进入出库流程。
(二)在线配送:是指根据会员要求配送到经济合理区域范围内,本市场配送完成提货的一种提货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 成功注册提货单;
2) 会员在客户端申请在线配送:客户端→综合业务→购销业务→在线配送,点击在线配送按钮,进入详情,选择提货单号,填写配送信息之后提交;
3) 交收仓库设置配送费用;
4) 会员根据配送费用决定是否进行配送;
5) 会员确定配送后进入商品出库流程;
6) 交收仓库在接到会员确定在线配送的信息后,办理出库,并打印出库单据留存,然后办理货物出库和货运;同时,商品在交易系统中由冻结状态转为注销,仓储等费用结算完成,会员登录交易客户端显示商品在货运状态(可以显示货运公司、货运单号);
7) 交收仓库管理员查询货运为签收状态时,联系会员进行签收确认,会员须在3日内答复。若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确认签收。
第十条 出库流程:是指交收仓库根据本市场提供的出库凭证,配合会员完成商品出库的过程,即会员行使提货权利的过程。会员的提货方式,决定出库的方式和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一)会员选择打印自提时的出库流程:
1) 会员将打印的提货单和密码交给交收仓库;
2) 交收仓库的仓库管理员在仓储系统提交出库申请,输入提货单号和密码进行凭证验证,验证通过生成出库申请单;
3) 交收仓库负责人对出库申请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仓库管理员打印出库单据交给会员办理商品出库。
(二)会员选择在线配送时的出库流程:
1)交收仓库管理员接到会员确定在线配送后,在仓储系统提交出库申请,输入提货单号,生成出库申请单;
2) 交收仓库负责人对出库申请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仓库管理员打印出库单据并联系物流公司承运货物,完成出库;
3) 会员收到商品后,告知交收仓库已签收,在线配送完成。
第三章 交收管理
第十一条 实物交收须由本市场会员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本市场指定地点办理。
第十二条 商品购销交易实物交收的数量必须是本市场规定的该商品最低提货数量的整数倍。
第十三条 会员通过交易客户端提出实物交收申请:
(一)会员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可通过交易客户端注册提货单,生成提货单后,会员所提商品的对应数量被锁定且进入待提取状态;
(二)本市场接到会员的提货单,审核并确认后,安排进入提货流程;
(三)提货单状态为‘已打印’,或者提货单状态为‘申请配送’且配送状态为‘确认配送’,这样的提货单才能进行出库申请。
第十四条 会员(自然人)办理实物交收时所需的全套文件:“商品提货单”传真件(或打印件)、会员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提货的,还需提供提货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经公证处公证的交易商签字的代理交收声明。会员(机构)办理实物交收时所需的全套文件:“商品提货单”传真件(或打印件)、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机构实物交收授权委托书(盖章)、受托提货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第十五条 仓库办理提货的工作时间:指定提货日的09:00-16:00。
第十六条 本市场不承担商品购销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收代扣、代缴的义务,会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行申报和缴纳。
第十七条 会员提出提货申请后,进入“商品提货单”状态的商品购销交易的实物将被锁定,会员有权在交易客户端对该提货单进行注销,注销后该“商品提货单”将被取消,其对应的商品购销交易的实物将被解除锁定。
第十八条 会员提出提货申请后,若在指定的提货时间内未办理实物交收业务,该“商品提货单”将作废。
第十九条 “商品提货单”作废的,其对应的商品购销交易的实物仍被锁定,需要会员在交易客户端进行注销提货单以解除锁定。若商品需要下市,本市场会提前公告该商品的最晚出库日期,会员在规定期限未办理出库则视为自动放弃其持有商品的所有权,本市场有权自行处理该批商品。
第二十条 对于单一交易日提货数量达到该商品总托管入库数量的10%时,本市场将及时发布商品出库公告。
第四章 仓储
第二十一条 供货会员办理商品实物入库,须选择获得本市场颁发授权证书的仓储企业。
第二十二条 指定交收仓库应为会员提供商品出入库及仓储等相关服务。
第二十三条 指定交收仓库应根据本市场制定的相关标准妥善保管入库托管的商品。
第二十四条 指定交收仓库依据本市场对外公布的收费标准向会员收取仓储等相关服务费用。
第二十五条 商品出库重量的溢短范围和磅差范围应符合本市场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物流
第二十六条 会员选择确认在线配送进行提货的,由本市场选择指定物流企业进行承运。
第二十七条 指定物流企业在收到运费后,为会员开具运输发票,并快递给会员,税点和快递费由会员承担。
第二十八条 会员选择在线配送提货的,还必须统一默许交收仓库对出库的商品进行保价,并按指定物流企业的收费标准承担相关费用。
第六章 争议及其处理
第二十九条 会员选择在线配送提货的,在收到商品的3日内进行验收,并在3日内提出商品验收异议,逾期未提出则视为验收合格。
第三十条 会员选择在线配送提货的,在对商品有异议时,应不予签收,当场拍照留档,由原寄递人员退回原件,并立即通知本市场,由本市场查实责任方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本市场按《贵州遵义指南针商品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商品购销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市场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途径发布的与本管理办法相关的公告,为本管理办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公告与本管理办法有冲突之处,以公告内容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市场所有,由本市场负责解释与修订。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